@江西青年,这些就业创业好消息能帮到你!

2022-08-27 09:00:39   
浏览量 28707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部署。关于找工作、找实习、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有哪些好消息?一起来看!

图片
图片

就业岗位更多


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


  • 持续推进“5020”“三请三回”“三企入赣”等行动,力争今年全省新引进百亿级项目10个,“5020”项目180个左右,扩容产业就业基本盘。


  • 推动国资委监管企业系统梳理汇总今后3年岗位用人用工需求,科学统筹计划招聘招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比例不低于40%。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注册的新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与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 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广“定点招生、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 每年招募300名以上大学生志愿者开展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在省内高校招募研究生,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支教志愿服务。


  • 全省每年从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中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和招聘。


  •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 对在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入职奖励或补贴。

  • 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


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


  • 全省两年内完成乡镇空余编制公务员招录工作,采取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线等方式,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录门槛。


  • 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在全省四级联考中允许艰苦边远地区拿出部分岗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


  •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


  • 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省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万个。


  •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对吸纳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 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创业支持来了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 对毕业年度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 政府投资开发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其中,对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业务稳定经营满6个月且未在其他渠道就业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由当地财政一次性发放5000-10000元不等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


  • 经金融机构确认,对高校毕业生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提供最高3轮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 加大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2022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贷款,自贷款发放日向后12个月,原需个人承担的利息予以免除。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组织举办全省双创活动周。实施“赣才慧创鹤舞赣鄱”女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计划。

就业服务不断线


精准化开展困难帮扶


  • 对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精准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每名教师团干部结对帮扶3-5名低收入家庭学生,每年帮扶不少于5000名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


  • 开展2022-2024年江西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实赣有位来”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


  • 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政策,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优化招聘服务


  •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重点涵盖我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招用工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


  • 开展“24365”校园招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活动、“千校万岗”、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系列专项活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联合举办的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可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


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 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积极的就业观、择业观,培养学生家国情怀,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基层就业创业,鼓励引导更多毕业生留赣就业。


  • 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


  • 高校按1∶500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不断线做好离校服务


  •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 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免费提供1次专业化职业指导、3次有针对性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场地支持等全要素创业服务;对暂时就业意愿不高的,组织参与职业体验活动,提升求职就业能力和积极性。


强化就业权益维护


  • 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


  • 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公共就业招聘平台黑名单。


扫描或识别二维码,查看更多内容


图片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王文婧

责编:刘芸

审核:姜月平

继续阅读
热门评论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